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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信息:江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办理指南
2023-02-23 15:07:48来源:本地宝

参保业务承办部门

城镇医疗保险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城镇医疗保险科负责。

参保对象


(资料图片)

1.市城镇和农村户籍居民,即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含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制度(含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覆盖范围以外的本市城镇和农村户籍居民;

2.大中专学生,即非本市户籍的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中职技校(含民办中职技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

3.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包括非本地居民户籍但在本市全日制中、小学就读的在校学生或幼儿园、托儿所儿童,以及在本市参保异地务工人员的新生儿

办理条件

申请人未参加社保登记;

所需材料

需提供的材料有: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一张一寸彩色证件照;

3、享受特殊补助待遇的提供相关认证材料;

4、医保IC卡工本费。

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一张一寸彩色证件照;

享受特殊补助待遇的提供相关认证材料;

医保IC卡工本费。

2、提交材料。

把参保材料交到社区居委会审核并填写申请表。

3、缴费。

领取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费。

4、领卡。

到社区领取医保IC卡。

5、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标签: 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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