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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的罪数有哪些形态 全球滚动
2023-05-26 20:21:56来源:法务网
一、

数罪并罚的罪数有哪些形态

数罪并罚的罪数有下列形态:

1.想象竞合犯。想象竞合犯是指一种犯罪形式,一种行为违反了几项指控;

2.牵连犯。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但其方法结果行为违反其他罪名的情况;


【资料图】

3.吸收犯。吸收犯是指一种被另一种犯罪行为吸收而失去独立存在意义的犯罪形式,仅以吸收的行为论罪,不再以被吸收的行为论罪。

二、

数罪并罚追诉时效怎么算

找法网提醒,数罪并罚追诉时效的计算方式是: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三、

数罪并罚的特征

1.数罪特征

即一人犯有数罪。找法网提醒,行为人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犯罪故意或过失,实施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犯罪构成的,才是数罪。

2.时间特征

即数罪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以内发生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行为人犯有数罪的,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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