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42
(资料图片)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议通过,同意以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0.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后续公司股本发生变动,
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4-028)详见《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6 月 15 日期间暂停转股。截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
司总股本为 1,689,546,557 股。
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 司 2022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剔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0 股 后 的
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
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15 日),如
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
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调整事项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兴森
转债,债券代码:128122)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兴森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3.51
元/股调整为 13.4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生效。详见公司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43)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 2 栋 A 座 8 楼证
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陈小曼
咨询电话:0755-26062342
电子邮箱:stock@chinafastprint.com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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